Meta、Google、TikTok、LinkedIn和其他在澳大利亚运营的科技公司现在必须支付费用,除非他们与本地新闻出版商达成商业协议。经过议会两院通过的法律要求那些在本地广告收入超过25000万澳元的公司,如果未能在其年度报告期末前与至少8个出版商达成协议,则需支付2.75%的本地收入作为费用。这些协议必须支持出版商的新闻生产并抵消费用支付。费用资金直接支付给出版商,根据记者人数分配,因为政府认为科技平台通过参与度和广告收入从出版商内容中获益。新法律取代了2021年无效的规则,这些规则导致Meta暂时阻止新闻分享,随后达成了两年前过期的协议。Meta此前在加拿大也使用了类似战术,在Facebook和Instagram上阻止新闻链接。
来源: Engadget · 由HeadlinesBriefing整理摘要